站内搜索

加入收藏| 设为首页

投稿登录

今天是2018年1月5日 星期五

当前位置: 首页 >> 文学金阁 > 现代精品 > 散文 > 教育使我们富有,文学使我们高贵  文学滋养心灵,教育培养智慧
关于死的反思——兼为之唱一赞歌 2013-04-19 09:42:50  发布者:phpcms  来源:本站
萧 乾
 

   死对我并不陌生。还在三四岁上,我就见过两次死人:一回是我三叔,另一回是我那位卖烤白薯的舅舅。印象中,三叔是坐在一张凳子上咽的气。他的头好像剃得精光,歪倚在婶婶胸前。婶婶一边摆弄他的头,一边颤声地责问:“你就这么狠心把我们娘儿几个丢下啦!”接着,那脑袋就耷拉下来了。后来,每逢走过剃头挑子,见到有人坐在那里剃头,我就总想起三叔。舅舅死得可没那么痛快。记得他是双脚先肿的。舅母泪汪汪地对我妈说:“男怕穿靴,女怕戴帽。我看他是没救了。”果然,没几天他就蹬了腿儿。  真正感到死亡的沉痛,是当我失去自己妈妈的那个黄昏。那天恰好是我生平第一次挣钱——地毯房发工资。正如我在《落日》中所描绘的,那天一大早上工时,我就有了不祥的预感。妈一宿浑身烧得滚烫,目光呆滞,已经不大能言声儿了。白天干活我老发愣。发工资时,洋老板刚好把我那份给忘了。我好费了一番周折才拿到那一块五毛钱。我一口气就跑到北新桥头,胡乱给她买了一蒲包干鲜果品。赶回去时,她已经双眼紧闭,神志迷糊,在那里气儿哪。我硬往她嘴里灌了点荔枝汁子。她是含着我挣来的一牙苹果断的气。
  登时我就像从万丈悬崖跌下。入殓时,有人把我抱到一只小凳子上,我喊了她最后一声“妈”——亲友们还一再叮嘱我可不能把泪滴在她身上。在墓地上,又是我往坑里抓的第一把土。离开墓地,我频频回首:她就已经成为一个尖尖的土堆了。从那以后,我就开始孤身在茫茫人海中漂浮。
  我的青年时期大部分是在战争中度过的。死人还是见了不少。“八一三”事变时,上海大世界和先施公司后身掉了两次炸弹,我都恰好在旁边。我命硬,没给炸着。可我亲眼看到一辆辆大卡车把血淋淋的尸体拉走。伦敦的大爆炸就更不用说了。
  死究竟是咋回事?咱们这个民族讲求实际,不喜欢在没有边际的事上去费脑筋。“未知生焉知死!”十分干脆。英国早期诗人约翰·邓恩曾说:“人之一生是从一种死亡过渡到另一种死亡。”这倒有点像庄子的“生也死之途,死也生之始”,都把生死看做连环套。
  文学作品中,死亡往往是同恐怖联系在一起的。它不是深渊,就是幽谷。但丁的《神曲》与弥尔顿的《失乐园》中的地狱同样吓人。英国作家中,还是哲人培根来得健康,他认为死亡并不比碰伤个指头更为痛苦,而且人类许多感情都足以压倒或战胜死亡。“仇隙压倒死亡,爱情蔑视死亡,荣誉感使人献身,巨大的哀痛使人扑向死亡。”他蔑视那些还没死就老在心里嘀咕死亡的人,认为那是软弱怯懦,并引用朱维诺的话说,死亡是大自然赐给人类的恩惠之一,它同生命一样,都是自然的产物。“人生最美的挽歌莫过于当你在一种有价值的事业中度过了一生。”这与司马迁的泰山与鸿毛倒有些异曲同工之妙。
  死亡,甚至死的念头,一向离我很远。第一次想到死是在1930年的夏天。其实,那也只在脑际闪了一下。那是当《梦之谷》中的“盈”失踪之后,我孤身一人坐了六天六夜的海船,经上海、塘沽回到北京的那次。那六天我不停地在甲板上徘徊,海浪朝我不断龇着白牙。作为统舱客,夜晚我就睡在甲板上,我确实冒出过纵身跳下去的念头,挽住我的可并不是什么崇高的理想。我只是想,妈妈自己出去佣工把我拉扯这么大,我轻生可对不起她。我又是个独子,这就仿佛非同一般。其实,归根结底,还是我对生命有着执著的爱,那远远超出死亡对我的诱惑。
  只有在1966年的仲夏,死才第一次对我显得比生更为美丽,因为那样我就可以逃脱无缘无故的侮辱与折磨。坐在牛棚里,有一阵子我成天都在琢磨着各种死法。我还总想死个周全、妥善,不能拖泥带水。首先就是不能牵累家人。为此,我打了多少遍腹稿,才写出那几百字无懈可击的遗嘱。我还要确保死就死个干脆,绝不可没死成反而落个残废。我甚至还想死个舒服。所以最初我想投河自尽:两口水咽下去,就人事不省了。那天下午我骑车到自己熟稔的青年湖去,可那里满是戴红箍的。我也曾想从五层楼往下跳,并且还勘察过——下面倒是洋灰地,但我仍然不放心。所以那晚我终于采取了双重保险的死法:先吞下一整瓶安眠药,再去触电。我怕家人因救我而触电,所以还特意搬出孩子们写作业的小黑板,用粉笔写上“有电”两个大字,我害怕临时对自己下不去手,就先灌下半瓶二锅头才吞安眠药的。没等我扎到水缸里去触电,就倒下失掉了知觉。
  我真有一副结实的胃!也谢谢隆福医院那位大夫。12个小时以后,我又坐在出版社食堂里啃起馒头了。对于又重返人世,我感到庆幸,尽管周围的红色恐怖没有什么改变。我太热爱生活了,那次自尽是最大的失误。我远远地朝着饭厅另一端也在监视之下、可望而不可即的洁若发誓:我再也不寻死了。
  从1966年至今,又快30年了,我越活越欢势,尤其当我记起自己这条命——这段辰光,真正是白白捡来的。当年,隆福医院大夫满可以不收我这个“阶级敌人”,勒令那辆平板三轮把我拉走了事。那时,这样做还最合乎立场鲜明的标准。即便勉强收下,也尽可以马马虎虎,敷衍了事。没有人会为一个“阶级敌人”给自己找麻烦。然而那位正直的大夫却收下了我。当然,他(她)只好在我的病历上写下了“右派畏罪自杀”几个字(我是后来看到的)。这是必要的自卫措施。但是他(她)认真地为我洗了胃,洗得干干净净。
  人在一场假死之后,对于生与死有了崭新的认识。从此,它使我正确地面对人生了。死,这个终必到来的前景,使我看透了许多,懂得生活中什么是可珍贵的,什么是粪土;什么是持久,什么是过眼浮云。我再也不是雾里看花了,死亡使生命对我更成为透明的了。
  死亡对我还成为一个巨大的鞭策力量,所以1979年重新获得艺术生命之后,我才对自己发誓要“跑好人生这最后一圈”。“最后”二字就意味着我对待死亡的坦荡胸怀。我清醒地知道剩下的时间不会很长了。我并不把死看做深渊或幽谷。它只不过是运动场上所有跑将必然到达的终点,也即是天下没有不散的筵席。所以在医院里散步每走过太平间,我一点也不胆怯。两次动全身麻醉的大手术,我都是微笑着被推入手术室的。心里想,这回也许是终点,也许还不是。及至开完刀,人又活过来之后,我就继续我的跑程。
  我的姿势不一定总是好的,有时还难免会偏离了跑线。然而我就像一匹不停蹄的马,使出吃奶的劲头来跑。30年代上海有过跑狗场,场上,一个电动的兔子在前头飞驰,狗就在后边追。死亡之于我,就如跑道上的电兔子和追在后边的那只狗。
  有人会纳闷我何以在写完《未带地图的旅人》之后,还有兴致又写了文学回忆录。1957年大小报纸对我连篇累牍的揭批以及那位顶头上司后来写的《萧乾是个什么人》,对我起了激励作用。我就是要认认真真地交代一下自己。
  这12年,我同洁若真是马不停蹄地爬格子。就连在死亡边缘徘徊的那八个月,肾部插着根橡皮管子,我也没歇手,还是把《培尔,金特》赶译了出来。当时我确实是在跟死亡拼搏,无论如何不愿丢下一部未完成的译稿。是死神促使我奋力把它完成。
  我已经好几年没进百货公司了,却热衷于函购药物及医疗器械。我想尽可能延年益寿。每逢出访或去开会,能直直地躺在宾馆大洋瓷澡盆里痛痛快快洗个热水澡,固然是一种有益于健康的享受,我却不愿意为此而搬家,改变目前的平民生活。
  我酷爱音乐,但只愿守着陪我多年的双卡半导体,无意添置一套音响设备。奇怪,人一老,对什么用过多年的旧东西都产生了执著的感情。
  既然儿女都不急于结婚,我膝下至今没有第三代。但我身边有一簇喊我“萧爷爷”的年轻人。他们不时来看我,我从他们天真无邪的言谈笑声中,照样也得到温馨的快乐。
  死亡的必然性还使我心胸豁达,懂得分辨生活中各种事物的性质和分量,因而对身外之物越看越淡。我经常对自己也对家人说:“什么也带不走了!”物质上不论占有多少,荣誉的梯阶不论爬得多高,最终也不过化为一撮骨灰。倒是每听到一支古老而优美的曲子就想:哪怕一生只创作出一宗悦耳、悦目和悦心的什么,能经得起时间的磨损,也不枉此生。在自己的生活位置上尽了力,默默无闻地做了有益于同类的事,撒手归去,也会心安理得。
  在跑最后一圈时,死亡这个必将使我与家人永别的前景,还促进了家庭中的和睦。由于习惯或对事物想法的差异,紧密生活在一起的家人有时难免会产生一瞬间的不和谐。遇到这种时刻和场合,最有力的提醒就是“咱们还能再相处几年啦”!任何扣子都能在这一前景下,迎刃而解,谁也不愿说日后会懊悔的话,或做那样的事。
  怕死,以为人可以永远不死或者死后还能带走什么,都是彻头彻尾的唯心主义。死亡神通广大,它能促使人奋勇前进,又能看透事物本质。我想来想去,惟一的解释是:死亡的前景最能使人成为唯物主义者,因而也就无所畏惧了。“人只有一辈子好活。”认识了死,才能活得更清醒,劲头更足,更有目标。
  愿与天下老人共勉之。

上一篇:散文三试——献给A.A.
下一篇:永久的憧憬和追求

媒体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