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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袭往事 2014-02-10 09:22:30  发布者:南枫  来源:《文学校园》2013.3

作家卢森那时还是个初涉世事的少年。

那年,正在一所电子中专读二年级的卢森利用寒假去陪护住院的爷爷。爷爷一共有三个子女:卢森的爸爸、小叔和姑姑。三家轮流去医院陪护。卢森是替爸爸去的,因为爸爸那时候正在外地进修。那次进修对爸爸的前程至关重要。而卢森的妈妈是不可能去医院做陪护的,用她自己的话说,她这人有先天缺陷——天生不会伺候人。不过,卢森倒没觉得在医院陪护爷爷是件多么辛苦的差事。一来卢森跟爷爷的感情很深,是几家的孙子辈中唯一一个由爷爷和奶奶看大的孩子;二来卢森那时候正处于一种青春期很常见的迷茫的状态,活到十七岁,突然发现自己活得既没有明确的目标,又没有充分的理由,似乎只有一点很幼稚的快乐。如果有一天这点快乐也突然长大了,没有了,该怎么活呢?在医院那种特殊的环境里,似乎很适合思考这种问题。三来,卢森当时正跟一个女孩子发生着某种微妙的感情纠葛,他每间隔两天定期“失踪”(他有意没有告诉女孩他到底去哪了)一次,就像是一个必要的对焦过程,使得两个人模模糊糊似有似无的感情一点点变得清晰起来。

卢森就是在那时候认识朱老头的。朱老头也是住院的病号,和爷爷住在同一间病房里。朱老头的病句说不轻,不过从表面上看不大出来,至少不像卢森爷爷那样需要别人护理。朱老头很奇怪,总是白天睡觉,晚上醒着,这使得他与卢森有了许多闲聊的时间。朱老头长的长鼻细目,一口碎牙,满脸皱纹,看上去就是那种故事很多的人。朱老头七十六岁了,已经到了喜欢回忆往事的年纪。混熟了之后,朱老头就常给卢森讲他年轻时的事情。他年轻时的故事当然都离卢森很遥远。正因为很遥远,所以卢森就很感兴趣,就听得津津有味,所谓距离产生美,也产生神秘感,再加上朱老头特别健谈,说起话来表情生动,眉飞色舞,所以卢森很快就变成了他的忠实听众。而卢森听得高兴,反过来也让朱老头讲得更起劲儿。虽然朱老头的那些故事一般都是苦多甜少,哭多笑少,但卢森却觉得,似乎只有那些泡在苦水里的甜才可以甜到心里,只有那些那些挂着眼泪的笑才可以笑到开怀。有时候卢森甚至遗憾自己有没有生在朱老头的年代,因为对那个年代的人来说,吃一顿饱饭,买一件新衣都可以成为人生的最大理想,绝不会活得没有一点目标和理由。

后来又一天,卢森问起朱老头的家人,因为他似乎从来没看见有人来看过朱老头,更别说陪护了。猪老头的神情一下子变得黯淡下来。卢森的心里有些惶然,恐怕自己是问了一个不该问的问题。朱老头沉默片刻,然后告诉卢森说,他一辈子没有结过婚,当然也就不会有什么家人了。

那天晚上,朱老头给卢森讲了他年轻时的一段刻骨铭心的爱情,并且告诉卢森他正是为此才终身未娶的。朱老头那段血泪交融的爱情让情窦初开的卢森怦然心动,久久难忘。卢森联想到了那时候已经开始流行的一句话,叫做“只在乎曾经拥有,不在乎天长地久”。经历过那样一场生死与共感天动地的爱情,就算独守一生也是富有的,令人羡慕的。

后来卢森的爷爷出院了,而卢森的假期还没有结束。躲在家里的卢森心里总萦绕着朱老头的故事,难以释怀。这期间那个女孩给卢森打过电话,约卢森出去玩,卢森没有去。这时候的卢森突然觉得自己和那个女孩子在溜冰场里滑行在过山车上飞驰的感情,与朱老头的往事相比,实在很幼稚,甚至有些无聊。后来当那个女孩子再打电话来的时候,卢森就告诉她说,他现在没空陪她玩,他正准备写一个绝对伟大的爱情故事。那个女孩子就咯咯地笑着说,好呀,写好了给我看呀。

卢森在此之前只写过作文,从来没有写过小说。不过拿起笔来,他发现其实写小说并没有什么特别难的,至少写朱老头的故事很容易,他几乎不用进行特别的构思,只要把故事完整地写出来就是了。卢森花了两天两夜写出了那篇小说。扔下笔的一刹那,他突然觉得自己活得有点意思了。

卢森把小说寄给了省内一家小有名气的市级文学杂志。半个月后,卢森接到了编辑的电话。编辑问他题材是从哪里来的,卢森说,是从一个老人那里听来的。编辑又问他多大了,卢森反问他,:这很重要吗?编辑说,不一定,不过有时候读者很想知道。卢森就告诉他了他。那编辑在电话里有自言自语起来,很兴奋地说:这就对了。然后他对卢森说:小说的故事很好,但文笔有些粗糙,需要再修改一下。

三个月后,经过卢森和编辑两次修改的小说刊登出来了,并且还在后边配发了编者按,说卢森是该刊创刊以来最年青的“头题小说作者”。这是卢森才知道,原来一期刊物的小说也像期考成绩一样有排名前后之分,所谓的“头题”就是一期杂志的“第一名”。那篇“排名第一”的小说在卢森的学校里引起了极大的轰动,卢森也一下子成了学校里的新闻人物,“作家”的头衔也就是那时得的、

成为“作家”的当天,卢森获准牵住了女孩子的小手。不过让卢森意外的是,那只是想象中很精致的小手握在手里,却有些粗糙,有点像那篇小说的初稿。

但接下来发生的一切都超出了卢森的想象。

一个月之后,那位编辑突然打来电话,气急败坏地说:有读者揭发卢森的作品是抄袭之作。还未等卢森听明白是怎么回事,他又接着说:你必须把稿费如数寄还,并且在刊物上发表郑重说明,承认错误。卢森就像一个接连挨了闷棍的人,一下子被打蒙了。他问编辑:他们凭什么说我抄袭?那编辑没好气地说:你真不知道?!好办,过两天就知道了!说完了,就重重地扣了电话。知道这时候,卢森才想起来,自己根本还没收到稿费呢。

过了几天,卢森就收到了编辑寄来的一个大信封,信封上的字极愤怒,像编辑在电话里的声音。许多年之后,成了知名作家的卢森才能真正理解当时那位编辑的愤怒。作为编辑,最难以容忍的就是被抄袭者在自己手里蒙混过关。这就像有人举着一块顽石误作美玉到处炫耀一样令人难堪,因为那等于在向所有人表明,你比那顽石更拙劣更愚蠢。

卢森拆开那个大信封,里面是一本外省的文学杂志,卢森以前从来没有见过也没有听说过。杂志出版的日期是三年半之前。杂志上面有一篇小说,题目是《秋水》,作者“李凡”,都与卢森素未平生。但是小说的故事内容却与卢森的或者说是朱老头的故事惊人的相似。打个比方说吧,这两个故事就像是两个人,就算一个穿泳衣一个穿着羽绒服,或者是一个睡在马路边上,一个住在别墅里,但只要眼睛没有毛病,谁都看得出这是同一个人。

卢森那天一夜没睡。第二天他逃课去了医院。他拿着那本杂志,想去问问朱老头。走进那扇熟悉的大门时,卢森有些愧然,因为他写小说发小说,成为“作家”的时候,都不曾想到要来这里告诉朱老头一声。

卢森找到那名给爷爷看病的大夫,他也是朱老头的主治医师。大夫听说卢森是来找朱老头的,有些意外:你找他,有事吗?卢森觉得一两句话说不清楚,就说:有点事。大夫看了看他,说:晚了。卢森就问:他出院了?大夫说:他死了。

从医院出来,卢森站在那儿想了好一会才弄清楚回学校的方向。

又过了几天,他又收到了那个编辑的信,催他写道歉信,并且警告他如果不写就要把情况通报学校。卢森这时到很清醒,心想写了那样的东西在杂志上一登,天下人都知道了,还怕学校不知道吗?他曾经想过要跟那个编辑解释一下,但后来想想,又放弃了。世界上有很多事情是无法解释的,尽管人类创造了极为丰富的语言,但生活总比语言更丰富更复杂。

绝望之中,卢森忽然想到了“李凡”,也就是那篇让他变成抄袭者的小说《秋水》的作者。也许他也认识朱老头,也许他也在某种时候某种情况下听朱老头讲过这个故事?卢森不禁为自己的这个想法激动不已,从理论上讲,这种可能行不不是不存在的。朱老头虽然只是一个普通人,但是他在这个世上活了七十几年,走过的地方,认识的人会有多少?如果那个作者也认识朱老头,那就可以证明卢森的小说不是从他那抄袭来的,顶多是抄袭了朱老头的生活。而每个作家,包括那个李凡都是生活的抄袭者。

卢森按照那本杂志上的电话号码打过去,找到了李凡的责任编辑,然后又找到了李凡。电话里的李凡有很明显的地方口音,那种陌生的口音在一瞬间就是卢森明白:在李凡那里不可能有他想要的答案。事实果然如此。李凡听明白了卢森的自我介绍和打电话的原因之后,沉默了一下。显然他没有想到卢森会打电话给他。他说:这件事我也听朋友说起过,不过我到现在还没有看到你的那篇小说。而且,我也确实不认识你所说的那个人。卢森很失望,他忽然觉得自己就要在电话里哭出来了。他问李凡:那你的小说是怎么写出来的?李凡笑了,说:这个,很难说清楚。卢森觉得这回答很可疑,就追问他:那具体说说可以吗?李凡想了一下,说:也可以说,是听别人的故事听来的吧,只不过,没有你听来的故事那样具体而完整。后来李凡说:这样吧,你把你的小说集给我看一看,也许我可以帮你分析一下这件事情。

一个月后,卢森收到了李凡的一封长信。他在信中写到:这件事无非有两种可能性。第一,是一种巧合,那位老人的经历,或者说是我的小说与你的小说恰巧相似。这很平常,因为归根结底,小说来源于生活,从某种程度上也可以说,小说是在抄袭生活。第二,是另一种巧合。那位老人看过我的小说,把这篇小说的故事当做亲历的往事讲给你听。这也很平常,许多人喜欢把文学作品里的主人公换成现实中的自己,因为小说本来就是生活中的梦想。唯一巧合的是,你又把这个生活的梦想当成生活写成了梦想。从两篇小说的某些细节看,我个人认为,后一种可能性更大一些。

李凡在信中明确的表明了自己的态度:我相信你,你并没有抄袭我的小说。但要让那家杂志接受,比较难,因为不管你是否真的抄袭了,都给杂志造成了不良的影响。我会给他们写一封信,表明我的看法和态度,希望可以帮助你。李凡在信的最后说:如果这篇小说果然是你的第一篇文学作品的话,我觉得你具备很不错的创作天赋。希望这场意外的抄袭事件,不会影响你对创作的兴趣。

卢森再次到医院去找朱老头的主治医生。但从医生那里能够得到证实的,也只是朱老头却是终身未娶这一点。也难怪,医生只需要了解病人的病情以及病史,了解一个人在皮肤上在骨骼上在器官上留下的病痛,怎么会去了解一个人在感情上的伤痕呢?

这似乎注定要成为一个解不开的迷。但从感情上讲,卢森更愿意相信是他和李凡抄袭了朱老头的生活。

李凡写给杂志社的信起了作用,杂志社没有再坚持让卢森写承认抄袭的声明,在卢森退回了那笔迟到的稿费之后,编辑部在杂志上义正词严的发表了一个指向不明的谴责“抄袭行为”的声明,这件事就不了了之了。

让卢森始料不及的是,这件事情却在学校传扬开了。卢森再次成为受人注目的焦点人物。那个女孩子发誓说,这件事与她无关,绝不是她说出去的。卢森接受了她的解释。不是因为她的话很可信,而是因为卢森觉得自己应该学会相信。

十几年之后,卢森已经是文坛上颇有名气和号召力的青年作家,而且搬到了北京居住。

2002年年底,应家乡一所学校的邀请,卢森去做演讲,在讲台上受到了一张字条,上面写着:卢森先生,听说你的第一篇小说是抄袭之作,请谈谈这件事。卢森想照读前面那些字条一样照读了那张字条,立刻引起会场里的一片骚动。主持会议的校长怕卢森太尴尬,下不来台,正要拿过话筒说几句什么,被卢森拦住了。卢森说:首先很感谢写字条的这个人。这件事已经过去十多年了,而且当年这件事的传播范围也不是很广。但不管写字条的人是当年的“知情者”之一,还是他从哪里挖出来的“猛料”,都足以见其对我的关切之情。有人曾经说过,要想知道自己的名气有多大,只要看看别人对自己那些陈年往事的兴趣有多大就可以了。从这张字条来看,我这“著名作家”的头衔还不全是浪得虚名呀。台下发出了一片笑声,但笑声很快就过去了。卢森说:我想知道,大家是不是都想听我说这件事。先听的请举手。许多人举起了手。没有举手的人在鼓掌。卢森摆摆手,我明白了。那我就讲讲吧。

卢森讲完了抄袭事件的前后经过之后,问:相信我说的是实话的请举手。有一小半人举起了手。卢森站起身,深深地向台下鞠了一躬:谢谢这些举手的同学。不过,事隔十几年,我已经不像当时那样,急需要别人相信我了。在这件事中,我最感谢的是李凡先生,他是一名真正的作家。他后来写给我的那封信我看了许多遍,许多年。他使我在最失意最迷茫的时候也始终坚信,做一名真正的作家是自己一生最正确的选择,因为作家虽然无法把梦想都变成现实,但他至少可以让生活总有梦想!

沉寂片刻,台下掌声四起。

  

>>导读·鉴赏

作者刘东是大连市作协副主席,身为一级作家的他,一直在用文字向我们诉说着自己的梦想。《抄袭往事》这篇文章是以作者的亲身经历改编而来,其中“抄袭”事件对于少年和成年后的主人公来说,有着不同的影响和意义。仔细阅读过后,可以从中悟出一个道理,面对突发事件首先要保持冷静,用一个平和的心态去面对它,不退缩也不避让。如此,你会发现事情并没有想象中那么复杂,也许勇敢地承认“抄袭”反而会为你赢来更多的掌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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