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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心雕龙杯”各奖项申报条件 | |||
作者:成言 新闻中心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4-1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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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心雕龙杯”各奖项申报条件
本网站 其奖项和申报条件如下: 集体奖项 1.全国写作教学示范学校(单位)、全国才艺教学示范学校(单位)各10家: 从获得“写作(才艺)教学优秀团体奖”的获得中评选,并且原则上初赛参加人数应超过其在册总人数的50%,复赛参加人数应超过其在册总人数的30%;其复评获奖比例不低于40%,且终评一等奖及特等奖获奖比例不低于5%。申报材料内容主要为近三年来的写作或才艺教学的成绩。 2.写作(才艺)教学优秀团体奖: 其组织的参赛稿件一般不低于50篇,其复评获奖比例不低于30%;《参赛情况登记表》填写完整、有效、工整,初评推荐奖次与评委会复评结果出入较小。申报材料的内容主要为本次大赛组织和初评工作情况,以及评委会复评结果成绩。 3.优秀分赛区: 圆满完成了“设立分赛区申请书”或“大赛合作协议书”上的各项工作。 4.优秀赛点: 组织初赛人数不低于其总人数的30%,复赛人数不低于其总人数的20%,绝对人数一般不低于200人;并且初评工作公正、规范。 学生个人奖项 1.中华写作才艺未来之星奖3名(奖金及奖杯、奖品价值6000元): 从来京参加决赛,并获得特等奖的选手中产生,夏令营期间还将着重考评其组织能力和才艺表演才能。申报材料内容主要为其写作才艺方面的成绩,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已发表的5篇(复印件)或新作10篇。 2.特等奖15名(奖品价值5000元): 从来京参加决赛,并获得一等奖的选手中产生。申报材料内容主要为其写作才艺方面的成绩,并加盖单位公章。 3.小作家、小演奏家、小舞蹈家、小演讲家和日记小专家5名: 从来京参加现场决赛的各类别的一等奖获奖者中产生。申报材料内容主要为其参赛项目方面的成绩,并加盖单位公章。 4.一等奖300名: 从来京参加现场决赛的选手中产生。 5.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各若干名: 从经过初评被推荐到大赛组委会参加复评后的获奖名单中产生。 教师个人奖项 1. 全国写作教学示范学校优秀校长、全国才艺教学示范单位优秀个人(共20名): 全国写作教学示范学校(单位)、全国才艺教学示范学校(单位)的负责人将被授予此称号。 2.全国写作(才艺)教学示范学校(单位)优秀指导教师(共20名): 由获得“全国写作教学示范学校(单位)”“全国才艺教学示范学校(单位)”荣誉的集体单位推举产生。每个集体单位仅限推举一名。 3. 作文(才艺)教学指导奖: 凡辅导的学生获得了等级奖的教师,都将获得与学生同等级的“教学指导奖”。 4.作文教学论文奖: 评委会将根据严格的评审规定对递交的写作指导教学论文进行评审,从中评选出一、二、三等奖,这些论文还将被向全国中语会“教师文学修养研究”专题组推荐,参加其中期成果的征集,凡入选其成果集《教师文学修养与素质教育论》的论文,还将免费获得其获奖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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