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心雕龙杯”各奖项申报条件
作者:成言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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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心雕龙杯”各奖项申报条件

 

本网站消息(记者成言 为保证坚守透明、公正、公开、公平的大赛原则,“文心雕龙杯”全国新课标写作才艺大赛组委会公布了其设立的各奖项的申报条件,望符合条件的各参赛单位和个人积极申报。

其奖项和申报条件如下:

集体奖项

1.全国写作教学示范学校(单位)中小学各10家:

从获得“写作教学优秀团体奖”的获得中评选,并且原则上初赛参加人数应超过其在册总人数的50%,复赛参加人数应超过其在册总人数的30%;其复评获奖比例不低于40%,且终评一等奖及特等奖获奖比例不低于5%。申报材料内容主要为近三年来的写作或才艺教学的成绩。

2.全国写作教学优秀团体奖:

其组织的参赛稿件一般不低于50篇,其复评获奖比例不低于30%;《参赛情况登记表》填写完整、有效、工整,初评推荐奖次与评委会复评结果出入较小。申报材料的内容主要为本次大赛组织和初评工作情况,以及评委会复评结果成绩。

3.优秀分赛区:

圆满完成了“设立分赛区申请书”或“大赛合作协议书”上的各项工作。

4.优秀赛点:

组织初赛人数不低于其总人数的30%,复赛人数不低于其总人数的20%,绝对人数一般不低于200人;并且初评工作公正、规范。

学生个人奖项

1.中华写作才艺未来之星奖3名(奖金及奖杯、奖品价值6000元):

从来京参加决赛,并获奖的选手中产生,夏令营期间还将着重考评其组织能力和才艺表演才能。申报材料内容主要为其写作才艺方面的成绩,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已发表的5篇(复印件)或新作10篇。

2.特等奖15名(奖品价值5000元):

从来京参加决赛,并获得一等奖的选手中产生。申报材料内容主要为其写作才艺方面的成绩,并加盖单位公章。

3.小作家、小演奏家、小歌唱家、小舞蹈家、小演讲家和日记小专家各1名:

从来京参加现场决赛的各类别的一等奖获奖者中产生。申报材料内容主要为其参赛项目方面的成绩,并加盖单位公章。

4.一等奖300名:

从来京参加现场决赛的选手中产生。

5.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各若干名:

从经过初评被推荐到大赛组委会参加复评后的获奖名单中产生。

教师个人奖项

1. 全国写作教学示范学校优秀校长(共10名):

全国写作教学示范学校(单位)的负责人将被授予此称号。

2.全国写作教学示范学校(单位)优秀指导教师(共10名):

由获得“全国写作教学示范学校(单位)”或“全国写作教学优秀团体奖”荣誉的集体单位推举产生。每个集体单位仅限推举一名。

3. 作文教学指导奖:

凡辅导的学生获得了等级奖的教师,都将获得与学生同等级的“教学指导奖”。

4.作文教学论文奖:

评委会将根据严格的评审规定对递交的写作指导教学论文进行评审,从中评选出一、二、三等奖,颁发获奖证书。

 

附:1.首届大赛集体奖项名单(点击查看)

    2.首届“中华写作才艺之星”名单(点击查看)

    3.首届才艺写作特等奖名单(点击查看)

    4.首届才艺表演特别奖名单(点击查看)

   

文章录入:苦乐斋主人    责任编辑:成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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