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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实验中学《空间》文学社
作者:闻瑛    校园文学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5-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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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实验中学《空间》文学社

 

【校长寄语】

  

        实验中学应为校园文学

        作出应有的贡献。
         ――刘 堃

【导师言论】

文学是人类心灵的一种依托和归宿,特别是在今天这个物质丰富,欲望诉求强烈的时代。教给学生热爱文学,喜欢阅读,热心写作,应是语文教学的题中之意。
   
校园文学是校园文化的一翼,校园文学活动,使学生在文学阅读和文学创作中陶冶情操、完善自我、升华情商、提高人文素质和文学修养,发挥文学艺术潜移默化的独特教育功能。特别是作为标志的校园文学发展的主要形式——校园文学社团,使学生在具备语文知识的基础上,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拓宽了锻炼的空间对于发展自身心灵,启迪智慧,培养想象力,挖掘创造力,提高发现问题、决策问题的社会适应力,起到了不可忽视的作用。
    从校园文学的发展情况可以看出一个学校的语文教学的水平和追求,可以看出一个学校素质教育的实施情况,同样也可以看出一个学校文化底蕴。在应试教育大行其道的今天,校园文学的发展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挑战,当然新课程的实施也为校园文学的发展提供了机遇。挑战与机遇同在,我们应抓住机遇,深化语文教育改革,开创校园文学的新局面,繁荣校园文化,最终为学生素质的全面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山东省实验中学     

 

 

 

 

【佳作展台】

 

    爷   
   

山东省实验中学高二  丁天宇

感动于黄土,思念爷爷。

----题记

爷爷走了,不安的人嚎啕地赶来,然后很嘶心裂肺的两天,最后是河边一座风水很好的坟。我第一次真正体味到死的含义,确知无论如何死对于已死的和未死的都是痛苦的。而那些有形的或无形的都能触动我对爷爷的记忆。
  爷爷刚走,我就到了另一所学校,开始新的生活。学校很远,需要坐很长时间的车。坐车的时候,我就会偷偷地流泪,不知道为什麽,只要一想到那座小小的坟,想到爷爷。爷爷是一个极普通的农民。世界上最普通的莫过于这地上的土。土上长了庄稼,却并不为太多人所注意。爷爷就是中国最普通的农民中的一员。

   
爷爷一生坎坷。老爷爷过世得很早,作为长子的爷爷也就早早肩负起家庭的重担。那时,我们家人虽多,力量却不大。十三岁的爷爷有四个姐姐,一个弟弟,一个妹妹。地里的活儿也只能完全依仗老奶奶和爷爷。生活困难,加之又持续战乱,家里的日子也就更动荡不安。老爷爷去世的第二年,三姑奶奶离家出走了,是比她小四岁的爷爷把她从青岛找了回来。爷爷三十多岁,牙就掉光了。听爸爸说,那年冬天,爷爷去城里送柴,天很冷,地都冻得硬绑绑的。柴送到地儿,管事的很热心就给了爷爷一碗热米汤。结果一冷一热,爷爷喝完那碗汤就把牙伤着了。从那以后,牙就一颗又一颗地都掉了。直到后来解放了,才镶了一副假牙。牙疼不是病,疼起来却要命,爷爷该是怎样的疼。故而爷爷总是要我冬天从外面回来,一定要先用不太热的水漱漱口。

  爷爷也就总清楚活着就该劳动。六十多岁的时候还跟着去地里干活,七十多岁还在河边开垦一小块荒地,到去世前未得病的几年,还在家里种丝瓜、南瓜之类的。爷爷也就认为不出点汗就吃不下饭。他最爱说的一句话是:自己动手,丰衣足食。临死时爷爷默默流泪,留恋这个世界——他为之挥洒了汗水,然而却不得不离开的世界。

爷爷自然没有受到很多的教育,但他的精神却很富有。这种富有很讽刺,因为他所拥有的是政客让想要明白的人糊涂而不可能明白的人信奉的高调子。爷爷也很乐于这些,也很朴实地去实践。虽然和现实的差别很大,但爷爷 一点儿怨恨都没有。他很推崇毛主席。他只知道毛主席令他有了自己的土地,可以踏踏实实地劳动。纵使大跃进、文革使他受了很多苦。他心底却总真真切切地高呼:共产党万岁,毛主席万岁!爷爷也有心愿——能去北京看看毛主席,可他知道自己去不了了。除此,他最大的渴求——孙子能考上好的学校,最好能眼见着孙子上完大学。你知道,爷爷病重那会儿一直念叨孙子儿考上学没有,爷爷我还攒着钱给俺孙子上大学呢!”“孙子上北京上学了,可要先去看看毛主席啊。

爷爷现在走了,带走了他一辈子的辛酸。葬礼是很热闹的,但爷爷的坟却是肃穆的悲凉。作为一个普通的劳动着,一个在土地上劳作了大半辈子的人,回到了土里去。想着这些,心里很悲切。
   

简评:这不是一篇普普通通写人记事的文章。它有着不属于这个年纪孩子的厚重感和沧桑感。它像土地般的朴实和厚重。它没有华丽的辞藻,有着尘埃落定的大气。“葬礼是很热闹的,但爷爷的坟却是肃穆的悲凉”读之令人落泪,一种无所不在的悲切贯穿全文。
                                                                                 (王  岱)


                                    二 大 爷
               
      

                         山东省实验中学高二 王薇凌

   
我二大爷是个特别的人。
   
他整天穿得脏兮兮的,脸乌黑焦黄,头发自然卷曲,而且是乱糟糟的,一对眼睛足够大,但总闪着农民式的狡黠的目光。我不怎么喜欢他。
   
他其实很惨。
   
听爸爸说,二大爷小时特别积极,经常受老师表扬,可兄弟姐妹们却并不怎么喜欢搭理他。
   
到了上班时,他被分配到了肉联厂,过了一段风光日子,还结婚生子。但后来被查出得了乙肝,就歇了病假,那时的肉联厂也不怎么景气了。
   
他和老婆经常打架,他老婆虚荣心极强,整天嫌二大爷没出息,最后他俩终于离婚了,孩子判给了母亲,房子也判给了他们娘俩儿。
   
二大爷被撵到了大街上,他不知在什么地方租了一间房子,有时卖点小物件赚点钱。亲戚家他又不能住,他有乙肝,所以我也十分害怕他。因为我们家和奶奶住在一起,他就经常来我们家,这让我既恐惧又不适应,还经常抱怨,知道自己有病就别老出门云云。
   
我见到他就没有好脸色,但他还是经常来。
   
他来我们家总是在我们吃过饭以后.爸爸问他吃过没有,要不要吃,他总是说吃过了,不吃了。一会儿,他又抱着碗吃了起来。偶尔一两次来早了,他总是等我们吃完了再吃......每次让他吃什么东西,他总是说不吃不吃,一会儿又吃了起来。
   
今年过年,他过来吃年夜饭,临走时,他想带走两个柚子,我爸给他拿了两个。他把柚子装入袋子时,一个柚子滚了出来,正好滚到我跟前,他扑过来捡起。抬头看见了我,便又莫名其妙地问我要不要给我留下,我要不要吃,好像在掩饰什么,让人感觉他那笑脸好假,很不自在。我顿时一阵无名火起,真想损他两句。(你可能想象不出那种情景,反正让人特不爽)
   
他的嗓门特大,而且絮絮叨叨。当别人表示对他的谈话不感兴趣时,他还喋喋不休。因此人们越发讨厌跟他交谈。
   
他人心肠还是很好的。
   
他经常给我们家买菜,可他都是买那种比较次的便宜菜,而且一买就恨不得买一筐。于是我们家就得天天吃一种菜了。他还经常去钓鱼,钓到鱼不自己吃而是给我们送来,鱼很鲜。虽然大爷经常训他,他却还经常往大爷家里送鱼。他现在还有一个爱好,就是去山上挖枣树根,削好晾干给奶奶当拐杖,已经弄了二十几根。三爷爷说这应该能卖钱,让他卖了;他说对,五块一根,可三爷爷说能值二十多块呢。不过,到现在他好像也没有卖,像是忘了这回事。他还经常给奶奶弄点偏方,可是我们都劝奶奶不要吃。
   
他儿子在其母的熏陶下,逐渐对奶奶家这边产生了敌对情绪,还经常对这边撒谎。但二大爷还经常去看儿子,并省吃俭用为儿子的将来存钱,可他儿子好像并不怎么感激。
   
这是我眼中的二大爷,他的事情只要我知道的都写上了。还要补充一点,他很疼爱孩子,小时候他经常给我们一些玩意儿,可我现在却不给他这个机会。
   
我的二大爷,一个奇怪的人。每次见到他那焦黄的脸,我心里总是特别矛盾。
     
    评语:文章贵真,抒发真情。写人贵实,真实自然。这篇小文基本上做到了这一点。特别是写到自己的亲人时,人们容易有偏袒,不能正视人物的弱点,而这篇文章却突破了这一点。在不动声色中一个真实饱满的人物形象破纸而出。文章冷到让人窒息,但读后令人回味不已,这让我想起了鲁迅先生的《范爱农》。
                                                   (王   岱)

                                 
      
                    
  

                    山东省实验中学高二     

   
蚂蚁有爬坡的习惯。它们将自己短暂的生命耗费在无休止的登高上,寻找一个不可望也不可及的顶点。那个顶点,或许有无数的新奇,登上它,看不见的东西也会出现,无根据的想象也会变成现实。于是蚂蚁辛苦攀爬。
   
人也有爬坡的习惯。但自从有了思想,登高的含义已远远比蚂蚁所有的丰富。那些登山的运动员,挑战盈天的高度,挑战皑皑的白雪,挑战生命的极限,然而,登高的目的已不是看清世界,他们希望世界认清自己。活在别人眼里,总有些不自在,为了站在别人心里,有些人把自己的墓穴定在了高山,让生命、价值和荣耀在杳无人迹的地方永远延伸。我想,他们倒不如做只蚂蚁,无拘无束。
   
自从有了建筑,登楼、登塔已成为具体登高的形式。当蚂蚁还在无止无休的继续时,人们已经轻而易举的达到目的了。先是王粲的一篇《登楼赋》,把视线定在了人类社会的最远方,再是李煜的无言独上西楼,登高成了一种排解心头抑郁的最好方式。再是晏殊的独上高楼,望断天涯路,将所有的希望寄放在登上高楼的那一刹,希望亲眼看到所盼的人千里归来。总之,登高这种简单的运动形式被赋予了人社会的背景、人的阅历、人的情感。不知当人们没有思想的时候,还会不会如此执着的向上追求。
   
我也喜欢登高。夜晚,登上高楼是接触月亮和星辰的良好机会,随着编织的神话故事,是一个个童年的梦幻,促使我一次次伸手试图摘下天上的星辰。白天,登高作赋总有种少年不识愁滋味的感觉,但是此时,即便是无病呻吟和故作深沉也别有一番情趣。我不知自己是否向往登山运动员挑战一种极限;我不知自己是否渴望王粲、李煜、晏殊融情于景活得有价值;我不知自己是否羡慕蚂蚁,有一种原始的美,有一种纯粹的生命。登上高楼,看着偌大的世界和渺小的自己,不知千百年来的人和蚂蚁究竟以多么宽广的心胸包容一切。但是,我曾想,如果有一天,上帝夺去了我登高的机会,象史铁生那样彻彻底底地失去了这项乐趣,我又应怎么样认识和感知世界!那时的我,或许只有依赖我的思想,顺着历史的扶梯攀爬。冥冥中,我感到了腰背的酸楚,这是人生的辛酸和血泪;我觉察到了步履的迟缓,这是生命的消耗和殆尽;我触到了眼角的皱纹、斑白的头发,这是我那双干涸的眼睛认清了所有的苦涩。
  
然而,无论人的欢喜还是人的愁苦,都促使人们登高,不知这可否算是人的本性。这一点,倒有几分像蚂蚁。时间在继续,生活在变化,世界在发展,如果有可能,请庞贝的火山灰再来一次,让那些喜欢登高的人和蚂蚁一梦几千年,也好有时间想想清楚欲穷千里目是个什么概念。

   
评语:    
   
何畔有深厚的阅读积累,爱思考,爱写作,所以她的文章总是透出深刻与隽永,读后给人以思想上的独特启示。《登高》一文亦是如此,它意蕴丰厚,由蚂蚁登高的原始美引起对人类登高的思索,用雅洁的语言演绎了从古到今、从人到己对登高意义的理解。作者从历史的长河里一路走来,赞美人类对高尚生活的本质追求,对比中否定了当代某些人狭隘的功利意识。读这样的文章,给人的是思想美、联想美、想象美的回味。                                          

(杨翠华)


                      
       恋恋于擦身而过
                                  山东省实验中学高二       盖文

 
   就这样擦身而过/如果是注定的结果/何苦非要遇到你/遇到又为何爱我/就这样擦身而过/难道我爱你不够多/喉咙都快要喊破/有些话来不及对你说……
                                                
——林心如《擦身而过》
   

是她,让属于上海男女的爱情故事得以永恒地流传下来。直到今天,多少男女情与爱的故事,最终都摆脱不了张爱玲一早写下的预言,对爱情的追求超越不了她的限制,对命运的摆布不做徒劳的抗争,渐渐习惯到麻木最后坦然接受。
   
矜持的男女,暗色的调子,琐碎的客套话,这个开头不免让人感到有些灰心。
   
那个浮华时代的童话爱情,深深地感动我。她即使写人生最黯淡的场面,也仍使读者感觉他所用的是明艳的色彩,这个被人们称着最后的贵族的作家,这个会写文字的女人,我不得不佩服她编故事的才能。那些发黄而模糊的花影,三四十年代的摩登和那些在晦暗、斑驳、潮湿中闪过的光阴和画面,也许就注定了那段擦身而过。
     
随着故事主线的发展,情节的悲剧气氛逐渐凸显出来,弥漫至整个心扉,无力喘息。
     
如果说,世钧和曼桢的最初相识和相恋还带着人生的感知和追求的话,那么此后的离合与错过就多少带有些不可预知的神秘了。世钧和曼桢要相识我们知道,他们要相恋我们也知道,甚至是相离我们还能知道,但他们要最终无缘却是我们所不容易想得。叔惠与翠芝的最初相识让我们发笑,但随即的错过却让我们笑不起来;叔惠出国了,恐怕连他自己都不会想到,翠芝最终成了世钧的妻子,世钧以为曼桢和豫瑾结了婚,而曼桢却正从苦海中逃出来找叔惠打探世钧的消息;就在人人都认为叔惠与翠芝已彻底错过的时候,叔惠却为世钧外出迎接错过而与翠芝相对。当我们为世钧和曼桢最终在小吃馆共话当年的言情俗套满足并沉醉着的时候,是不是应该感叹这浮生若梦、人生无常呢?
  我本想起身,泡一杯咖啡去到阳台独饮,又不忍离去,心中荡起一汩莫名的期待,期待一个团圆的结局,虽然我知道那不过是非分之想。
  看上去,那是一个橙红色的梦,暖的,封闭的,我也知道那不过是自己一厢情愿的假象而已。当曼桢的目光慢慢变灰,当世钧一次次地违背自己的心意,当两个人痛心地擦肩而过……一切都仿佛回到了起点,虽然物是人非。
     
我看了看窗外的天空,那片明净让人心宁。孤独地守在这里,时光若尘,消磨殆尽的情思,一个人的寂寞,像夏蝉独鸣,像野狼独嚎,在一些思绪里,读解着意境,原来画面的孤独是永远都描不尽的。
  我想起了曼桢在那形同桎梏的空房子里,目光呆滞,蜷缩在角落,曼桢、曼璐——上海小户人家的女儿,善良、有主见、爱幻想……可生活把一切都改变了,曼璐为了系住丈夫的心,不惜赔上亲生妹妹,结果不但拴不住丈夫,反而连妹妹都失去了……曼璐的残忍给妹妹的伤害是铭心刻骨的,同时自己也为这种残忍付出了代价。
  上海的城市色彩沉闷压抑,那氤氲的气息如同梦幻。时代在变迁,只留下感情的低徊。
终于重逢,把两人分开后她的遭遇,掺着苦楚,讲给他听。满腔的压抑,没料想在多年后一次平平淡淡的交谈中付之一笑,这是一生的爱情啊,就这么轻易地说尽了,葬送了。
    “
世钧痛苦地说:让我想想,想想。曼桢仍旧笑着,平静地说:世钧,我们回不去了。’” 
曼桢的平淡是达观而又辛酸的。一句回不去了,真实得让人难过。半生未了的情缘,分明地意味着一生的失落,也许相遇更加深了这种失落。

     
一贯冷静理智的曼桢说得没错,因为本来就没有人能回到过去。时间是不可逆转的,就算感情在记忆中收藏如同美酒在窖中储存,历时愈久愈香醇,但重饮时人的心境却不同了,只会更冗杂,更沉重,更酸楚。当初,那水晶般纯净闪亮的心是永远不会再有了。十几年后如果世钧离开他并不爱的妻子去和刚刚挣脱了一场悲剧婚姻的曼桢结合,在情节上是圆满了,但当残缺的完美变成圆满的缺憾,正如断臂的维纳斯被装上蹩脚的假肢,虚假的圆满是没有人想要的。 
   
爱情是水晶瓶里的名贵香水,完美而且易逝。它缓缓地挥发,给人以细微的喜悦和慰藉。如果能挥发一生,便是幸福。如果突然打破,让所有的美好都在瞬时爆发,然后消殒,便是人人都为之叹息的悲剧。其实无论是突然破碎还是渐渐挥发,最终的结局都是一样的:时光流逝就如同流水,纵然在岸边徘徊千次,重拾往日的温情也根本不可能了。不需要有曼桢那样的曲折身世,对于年轻时的恋情,每个人都是回不去的。
 
   
曼桢最后亦能和自己的姐夫鸿才相处度日,在世钧的眼中,曼桢变得完全无意于修饰,脸色黄黄的,老是带着几分病容,装束也不入时,见了人总是默默无言眼睛里常常有一种呆笨的神气,这是怎样地痛和痛过之后的麻木,针刺一般的疼痛。

人生真是短啊,女人一旦有了爱情,就愈发地脆弱了,一个女人的脆弱成全了另一个女人的悲剧,仿佛注定了似的。
     
抬头,我感到脸上仿佛已流满了曼桢的泪,怨恨也罢,痴情也罢。不甘地等待,也等不过青春流逝之快。
    

评语:      

 随着《半生缘》的热播,越来越多的孩子捧起了张爱玲的原著。当观众和读者对情节唏嘘不已时,此文作者却在品味的同时对爱情进行了深层的扣问。她为那“擦肩而过”的爱情感伤,为人物坎坷多舛的命运叹惋,又通过细腻的分析对“爱情”做了与众不同的解读。她“爱情是水晶瓶里的名贵香水”的比喻新颖、贴切、深刻,遣词造句丰赡而凝练,新奇而润滑,似山涧涓涓细流,轻缓而又执着地扣击者读者的心灵。但全文的调子还是压抑感伤了些,大概沉浸在那爱恨交杂的情愫中太深太久了吧。
                                                                                                          
(夏培秀)

                                
两 脚 羊
                            

                        山东省实验中学高二     

周末的晚餐总是那么轻松愉快,一家人累了一星期,总算可以休息一下了。餐桌上谈起了营养问题。妈妈往我碗里夹了一大块鱼肉,说:吃四只脚的不如两只脚的,吃两只脚的不如没有脚的。这话意思我明白,即是吃猪、牛、羊肉不如吃鸡、鸭肉,吃鸡、鸭肉不如吃鱼。我一边往嘴里塞鱼一边含含糊糊地说:人也算两只脚吧?不知道是什么味道。妈妈听了皱起眉头:吃饭时间别说这个!我只好闭嘴。心里却还想着吃人的事。
   
记得王小波的小说《红拂夜奔》中有讲过菜人。说隋炀帝在位时,常在洛阳城外招募菜人,应募者极多,这都是为了在被吃掉之前能在洛阳城住几天。被选中者可以从城外搬到城里,有吃有喝有房子住。等到他养得肥胖,皇帝大宴各国使节时,就给他脑后一棒,把他打晕,然后剥去衣服,洗得干干净净,端上桌去招待食人生番。《水浒传》第二十六回——母夜叉孙二娘开了一家黑店,“……盖些草屋,卖酒维生。实是只等客商过住,有那入眼的,便把些蒙汗药与他,吃了便死,将大块好肉切做黄牛肉卖,零碎小肉切馅子包馒头。还有贾平凹的《油月亮》、阿城的《炊烟》,写的都是吃人。当然,这些都是小说,其真实性无从考证。
   
翻翻史书,有惊人发现。单就《汉书》、《后汉书》、《资治通鉴》里,就可看到一些吓人的纪录。夫妇相食,父子相食,易子而食,不胜枚举。
   
鲁迅先生的《准风月谈》中有一篇杂文《抄靶子》,里面也提到了吃人:黄巢造反,以人为粮,但若说他吃人,是不对的,他所吃的物事,叫作两脚羊到底是中国人,擅比兴,两脚羊这个词造得实在精巧不过。
   
就像羊肉有不同品种不同等级一样,两脚羊之间也有区别。宋代文人庄绰在《鸡肋编》中谈到,儿童的肉叫做和骨烂,是最鲜美的,因为儿童肉在煮烂后,可以连骨头一起全部吃掉。而年轻女人的肉则被称为下羹羊(一曰不羡羊),意思是比羊肉更鲜美。男人的肉被叫作烧把火,意为烧不烂,是人肉中最不好吃的下品。
   
鲁迅说:旧中国是个吃人的社会,没想到朗朗乾坤之下,吃人之事竟然仍存在。据报道,广东有些地区,有的饭店将几个月大的婴儿连同许多味中药一起炖汤,几千块一,有补气、养血、壮阳之功用,味道和口感是否像古书上说的那样和骨烂我不知道,但可以肯定的是这些食客的胆子肯定小不了。
   
中国人会吃,敢吃,天下闻名,在吃这方面早就已经超英赶美了。西方人看到中国人吃猴子脑,吃小老鼠(三吱儿),吃浇驴肉,吃鲜活大补珍禽野味,叹曰虐食,殊不知他们看到的只是开胃小菜,真正的主菜竟是同类。
   

评语:   
   
读完这篇文章,不由得后心发凉。自然界中同类相食,是为了繁衍后代的需要,像大家熟悉的螳螂。而人的同类相食,竟是为了满足自己的私欲。人类是多么卑微的种群!这篇小文从餐桌上谈起,谈古说今,在冷静的许写中,对人性作了深层的剖析。作者淡淡的叙说着,从《鸡肋编》到《水浒传》,从鲁迅到王小波,信手拈来,毫不费力。可见他广博的阅读范围和深厚的知识积累。因此,中学生要写出见解深刻、个性鲜明的作品,广泛的涉猎是第一步的。     

(夏培秀)

校园文学录入:海川    责任编辑:zhaoyub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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