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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和谐中施教
王克勤
一个小学二年级的学生,在派出所的办公室里啼哭。她是劣迹生吗?不是,前不久老师还表扬她作了好事呢。那么,她为什么在这儿哭呢?原来是受了老师的驱逐和家长的训斥。
那是在一次考试后,老师说:"我们班成绩都在90分以上,你才七八十分,影响我们先进班的荣誉,你转学吧!"就这样,她被推出教室。往那儿转呀?无奈,第二天她又来到学校,但却被同学们轰出教室,因为他影响"班级荣誉"。家长也在一气之下,怪她不争气,于是,一个品德不坏、学习差点的她被逼得离开学校,走出家庭。这种现象不只在小学有,笔者一位老同学的孙子,读初中三年级,前不久,因为物理小考不及格,受了老师的训斥与体罚,离家出走了1个月。他出走期间,学校、家庭、社会(派出所、街道、收容单位)都为之紧张忙乱。老同学找到记者,他沉痛地说:"孙子找不到,我也不想活了。"报纸把这句话作标题刊发了......由于新闻单位的帮助,孩子在饱受折磨后,总算回家了。
孩子"受了点儿委屈就离家出走"的现象屡见不鲜,这是孩子尤其是独生子女性格脆弱,缺少"挫折教育"的表现,是他们的不对。但我们做老师、当家长的,难道不该深深地自责吗?我国正在"深入创建和谐社会"。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家长责任不轻;学校是社会的组成部分,理应创建"和谐校园"。是啊,小学教师也好,中学教师也好,谁不愿自己的班级三育并进,升学率名列前茅?但若像上面那样嫌弃低分学生,不把劲用到帮他们提高成绩,竟粗暴地动员其转学,不惜损害学生自尊心以提高"优秀率",分明与师德相悖,严重的已是违法了。"棍棒出孝子"的家教时代早该让位给循循善诱的人性化教育了;至于"严师出高徒"吗,也要看怎么个"严"法,那种打手板、罚站、抄十遍之类体罚与变相体罚不是"严",而是对人性的残,是对孩子肉体与心灵的摧残。
把学生"轰"出校园,把孩子逼出家庭,是不负责任的作法,是为社会制造不和谐因素。教师的责任是把学生在原有的基础上再提高一步,比比谁教的班级提高幅度大,成绩上升人数多,比比谁对建设"和谐校园"做的实事多,贡献大,谁的教育手段更具"人性化"才是。
在家里,个个孩子都是宝儿,到了学校,一斑有50多人,总是要有区别的。成绩好坏取决于多种因素,也包括生活环境、遗传基因等作用。十个手指还长短不齐呢,教师和家长"恨铁不成钢"怎么行!再说了,"铁"又有什么不好?社会固然需要"钢",但能离得开"铁",离得开"木",离得开"石"吗?家长、教师的职责是把他们培养成身体强健,品格高尚的人,至于每个人各科成绩吗,教师、学生、家长只要不遗余力、恪尽职守,做到因材施教就行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