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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团巡礼‖ 丰南一中煤河潮文学社:文学的月光照亮精神的花朵

发布日期:2023-09-18  点击量: 13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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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团简介】

丰南一中“煤河潮”文学社创建于2014年。之所以取名“煤河潮”,意在希望坐落在百年煤河岸边的丰南一中的热爱文学的学子们,能够以文学之心感悟、用文学之笔记录、用文学情怀掀起时代的浪潮。截止到现在,共吸收社团成员280名,目前在校的社员有76人。社团编辑刊物共 17期,社团成员在区级以上刊物发表作品 200余篇,在省级以上竞赛中获奖260人次。在“叶圣陶杯全国中学生新作文大赛”中,多名社员获奖,我校获得“优秀组织奖”和“优秀团体奖”,同时多篇社员作品在《中学生》《唐山文学》《唐山晚报》《芦笛》等报刊杂志发表,《唐山劳动日报》也以大篇幅推介我文学社——《百年煤河的新一代弄潮儿》。依托文学社,我们着力创建文学校园,学校2016年被评为“全国校园文学特色校”。 2023年4月,我社在中国当代文学研究会、校园文学委员会组织的第十届全国文学教育成果展评中,获得“百佳校园文学社团”称号。5月,在河北省教育厅组织的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工作创新案例评比中,我校提交的《探索社团活动新思路 搭建立体育人新平台》,获得特等奖。

历年来,“煤河潮”文学社精心编辑的社刊,在全国校园文学研讨会上得到专家学者的高度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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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寄语】

 

生活里没了文学是无趣的,生命里没了文学是卑贱的。文学就是月光,很多内心的波澜,精神的花朵,都是在夜晚被月光照亮的。所以一直以来,校级领导班子对学校文学社的活动都给予了大力的支持。从组建纳新,到各类研学实践、采风活动,到社员培养、社刊编辑,都不余遗力。我们希望,“煤河潮”文学社的健康发展,能促进同学树立终身阅读的理念、激发写作的热情,让同学们在文学的百草园,得到生命的丰盈和心灵的成长,通过阅读和写作更多有温度、有灵性、有思想、有活力的作品,展示人文情怀,彰显青春活力。

                  ——唐山市丰南区第一中学党委书记毕会军、校长董艳平

 

【指导教师】

左连英,中学高级教师,中国当代文学研究会校园文学委员会会员,唐山市丰南区作协会员。喜欢读书写字,尤爱诗歌。常活跃在“凤凰诗社”“泊烟渚”“六瓣花雨”等大型网络诗歌社团,有散文、诗歌作品在《八小时以外》《西南当代作家》《唐山晚报》等纸媒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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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经验】

我经常问文学是什么,有人说文学是一种质问,也是一种拥抱,是一种与自我、与万物的对话;有人说文学是整个国家,整个时代的风向标;也有人说文学如同夜晚之月,照亮思想与内在……我知道这也是一个很大的母题,每个人都有不同的答案,可我最想说的是文学是一种热爱,是一种救赎,是一种表达的欲望,是一种穿越时空的永恒。所以作为一名文学社的指导教师,我觉得首先要有一种对文学的热爱。这种热爱会转化为动力,转化为能量,让你跟一群有着同样热爱的孩子们一起,在文学之路上摸爬滚打,哭过笑过,一路前行。在孩子们创作研习的同时,自己也要笔耕不辍,不远离写作,保有一颗善感的心,始终热爱生活。其次要善作伯乐,要善于发现孩子们的写作天赋,多鼓励,多指导,拓宽其驰骋的空间。高中的孩子课业负担十分沉重,写作往往被看成旁门左道,成为被打压的对象。文学创作只能是课余,甚至课余都要偷偷摸摸。尤其是成绩差一点的学生,往往还要被家长讽刺为不切实际的痴心妄想,毕竟不是每个人都能成为韩寒等等。可是他们不知道他们在扼杀一种灵性,一种热爱。这时候文学社指导老师就要做很多工作。一方面要跟家长及学科老师多沟通,多做疏解工作;一方面要小心呵护孩子们的创作热情,缓解他们的心理压力,平衡创作与课业的冲突。要让他们的写作得到认可,使他们获得成就感。再次,要用丰富多彩的社团活动,激发孩子们的阅读与写作的兴趣,增强他们的自主能动性,比如自己进行活动策划,自主编辑社刊等。特别强调的是,社团工作最重要的要有领导的鼎力支持。观念、资金、人力、物力的支持是社团活动得以顺利开展的必要前提和坚强后盾。总之,我们要不遗余力,播文学的种子,育文学的苗子。

 

【社员佳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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摇摇晃晃的爱

 

 宋怡飞

 

她掐起颗麦粒,一咬便流出了一地的月光,于是我也伸出了左手,把活着,当成了沾满血污却独自坚强动人心魄的美好。

想和大家推荐余秀华的一本诗集—《月光落在左手上》。一提到余秀华,大家首先想到的词条可能大多都是脑瘫诗人这类的标签,可正如本书代序中所言:这样介绍余秀华,反映了缺乏基本的对身体有挑战的人的尊重与理解。

余秀华的诗歌给我的感觉是热烈的、赤裸的、纯粹的,丝毫不矫揉造作,没有华丽的辞藻堆砌,但字里行间中情感的深度足以撼动每一位读者的内心。余秀华的诗像是通往中国农村妇女生活的一扇门,推开这扇门,看到的便是充满着乡土气息,烟熏火燎,泥沙俱下的世界。她用最直白、最真诚的语言书写着农村生活的每一个不经意的瞬间,书写着一位身有沉疴的女人每时每刻对爱情的热烈向往、对平凡生活的不平凡态度。肉体与灵魂,小我与世界,瞬间与永恒,哲思与情绪,都以一种妙不可言的方式强烈地混合在一起,让人放弃分辨,不管不顾地在她的诗歌里沉浮。余秀华的诗也如她这个人一般承受着命运的试炼,却仍执着地向往自由,追求这世间一切美好的事物并发出对生命的呐喊。她扎根于深厚的土地,灵魂却高高地飞扬。

《月光落在左手上》这本诗集收录的是余秀华作品中比较经典的,那些残酷的现实,不幸的苦痛都被她酿成一首首直戳人心的诗歌。在《我爱你》中,诗人将自己比作春天的稗子,提心吊胆地度过灿烂明媚的春天。不是少女时期春心萌动的小心翼翼生怕他人看出的暗恋那般酸涩,而是一个农村女性深知自己身体上的残缺却仍热烈地追求爱情,不掩饰自己的渴望。这是一种纯粹,尽管纯粹背后是难以言喻的疼痛。在《我身体里也有一列火车》中,诗人写出的是她度过半生的所见所感。历经半生,火车也驶过了一个又一个站牌,许多人上去,也有许多人下来,而火车始终匀速前行,如同诗人那颗初心一样,从未被这一路的风霜所冻结、更改。在《子夜的村庄》中,诗人将底层农村妇女生活的真实写照赤裸裸地摆上明面,她让我们知道社会上有这么一群人,她们没有接受过教育,她们艰难地生存着,她们依附于男人脚下,沦为生育机器,毫无尊严地袒露自己才换来些许施舍,谁也不曾过问过她们的内心,谁也不知她们内心是何时荒凉的。在《你陪伴着我》中,诗人展现出的是追求黎明追求美好生活的勇气。余秀华曾说过诗歌于她是拐杖,是支撑她在这摇摇晃晃的世间摇摇晃晃地走下去的拐杖。生活夺走了她健全灵活的身躯,却不能夺走她的铅笔,不能夺走她生活的勇气。她的诗歌是不受任何束缚的自由的诗歌。

泥里生活,云里写诗。是对余秀华生活的真实写照。她不畏自己生活本土的泥泞,也不畏惧别人扔向她的泥巴,她如出淤泥的莲花,纯洁且热烈地绽放。在农妇”“脑瘫诗人等等一系列标签之下,余秀华表示我的身份顺序是女人、农民、诗人。但是如果你们在读我诗歌的时候,忘记我所有的身份,我必将尊重你。一个人怎么看待自己,决定了此人的命运,指向了他的归宿。余秀华是哭过长夜的人,她的文字配得上她所经受的一切苦难。在每一个被病痛折磨的长夜,她没有选择就此放弃,而是不断磨砺自己,将落下的眼泪磨成最夺目的珍珠。

在这摇摇晃晃的人间,她摇摇晃晃地走着,怀中揣着的是颗真诚到发烫的心。她右手握笔写诗,如拐杖支撑身体,空落落的左手,唯明月相伴,许她满身皎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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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最崎岖的峰峦,成全过你我张狂

         ——记《盗墓笔记》

 

     赵佳煜

 

一进图书馆的门,茫茫书海中,一下便被《盗墓笔记》的封面抓住了双眼,不由得感伤起我那段曾经与这本书伴行的,所谓的青春。

 

初见

 

我与它的初见没有鲜花着锦,只有一个闲来无事的中学生和一个听书软件的首页。看着那“推理悬疑”的标签和我所熟悉的演播,我点进页面听了前几章的故事。情节交代了很多,很乱,也算是烧脑,再配上周建龙特有的嗓音与讲述,诡异的氛围,勾着人继续听下去。

但逐渐地,我开启了上帝视角,并开始用批判性的思维方式,去接受故事情节。最令人不爽的就是全文以“我”——吴邪,也就是男主的视角展开,但“我”手无缚鸡之力,全程拖后腿,仿佛不过是衬托张起灵的一个“炮灰”。但故事已经引出了几个谜题,谜底呼之欲出,却又偏偏没有正确答案。就像听到了用指甲刮纸的声音,分明知道无伤大雅,却听得心里难受……

 

惊鸿

 

书很长,全九册(但我起初并没有注意,否则我不一定能下定决心去听一本大长篇)。后来我只是在闲暇时打开手机听几章,听周建龙用那沉哑的嗓音讲述一个天真无邪的少年被引入一个个迷局中的故事。后来这个少年不再是一个人,他有了武力,有了闷油瓶张起灵,有了笑点担当胖子,还有一个不靠谱的三叔以及一个很靠谱的潘子。

在云顶天宫篇(我当时以为的高潮部分),队伍似乎又多了一个人,阿宁,她能干,精明,强势,果敢,坦诚,当然也是我认为的本书女主。在云顶天宫,他们最接近谜题的根本——终极的地方,没有三叔的庇护,只有同伴的携手。这个天真少年见识了许多他也许这辈子都不会见到的东西,也第一次深刻体悟到了他爷爷所说的“人心比鬼神更可怕”的俗世哲理,同样也是在这里,我见证了吴邪的成长……

紧接着下一册,探寻西王母宫的过程中,阿宁中蛇毒而亡……是的,我以为的女主,到此为止唯一的一个女性角色,因为一条小蛇,去世了。也许在吴邪众人躲避巨蟒袭击,而吴邪依然想把阿宁的尸体——一个共患难的朋友的尸体带走时,我突然改变了对吴邪无能的看法,也许早在他一点点长大时,我已然对他有所改观……

紧接在这里,众人知晓了三叔的“分身”,但也在此之后,三叔的行踪便没了消息,甚至连跟了三叔几十年的伙计潘子都不知道其中缘由。但可怜的小三爷吴邪早已被他那亲爱的三叔引入局中,为此,他不得不戴上面具,换上了吴三省的面皮,换上了吴三省的行事风格,也给心镀上了一层吴三省的坚硬和冰冷,掩盖了面皮底下的天真无邪。七日的时间,吴•三省•邪带着铁三角和潘子等一众伙计,再次探索张家古楼,欲为这里的滔天大局作结……

 

流连

 

我想……故事到这里就好,“来不及讲故事多跌宕”,若到这里戛然而止,也许书中的每个人物都有故事的延续:胖子的云彩依旧娇若彩云;闷油瓶可以慢慢寻找回忆,也许并不用去守什么青铜门,他只是闷油瓶,不是什么代号张起灵;吴邪面具的七日之期一到,依旧是那天真无邪,手无缚鸡之力的古董店小老板;潘子……也许会等三叔回来,也许会回老家娶妻生子,而不是在巴乃唱最后一首红高粱;解雨臣不必变卖家财,焚了一身花旦彩衣;而阿宁,如朝生蜉蝣,向死而生,于暮下魂归,也算是尽其使命。

 

回响

 

回想起初见这本书到最后一册,我似以吴邪视角入局,不仅入了作者的局,也入了三叔的局。试想,如果最开始吴邪没有对那本战国帛书产生兴趣,也许他依然只是一个古董店的闲散老板。若我最开始没有点进这本书,那也仅仅是一面之缘……但我已然入局,随书中角色,走过中国的大江南北,从长白山到秦岭,从广西雨林到新疆沙漠,从杭州西湖到西沙沧海……同为局中人,我已然见证了他们身不由己的命运。

黑金骨刀佩麒麟,不跪阎王斩血尸。闷油瓶以武力担当的身份出现,但他并不是一个遇神杀神遇魔杀魔的武力机器。无数次的失忆,也是无数次于茫茫人海中寻不到自己的方向,只有身上的麒麟纹身告诉他使命与责任,直到遇到吴邪一干人,他的记忆里似乎才多了一丝彩色。那个和他说“如果有一天你不见了,至少我会发现”的人是值得他去信赖,去保护,去说“我站在你这一边”的。失忆之后的他,唯一的信任与依靠便是吴邪与胖子。那之后他明明可以安心做他们的同伴,被两个人“包养”,但与生俱来的使命指引、诱导着他去寻找记忆,重走来时路途,到最后毅然决然地走向青铜门,为了完成那个所谓的使命,更是为了朋友。

红高粱,送君行,曲终莫回头。潘子的一生,可以用波澜壮阔来形容了。从越南战场上退下来的老兵,投奔三叔后东奔西走,见识无数生命的消逝,对世间人情冷暖体会得再透彻不过,不过却仍在三叔落魄之后,愿称吴邪一声“小三爷”。他抛下安稳生活,奋不顾身地与吴邪一起面对船翻之前的狂风骤雨,为的是一腔忠勇;收到吴邪的消息,甚至连泡面都来不及吃完便匆匆前去,却想不到再也没有机会吃完这碗泡面;最后一曲是于自己被困之时,伴着一嗓“妹妹你大胆地往前走啊,往前走,莫回头”的两声枪响,一声,打掉了吴邪身后的尸虫;一声,打尽了自己飘荡的一生。

笑面佛心,为情所伤,为义所勇。胖子,典型的北派盗墓者,却因意外,抑或是他人设计,与吴邪一起陷入了整个迷局。他乐观,思维方式独特,遇事往往逢凶化吉。就是这样一个人,与吴邪闷油瓶组成了坚不可摧的“铁三角”。所谓“铁三角”,一个“开棺必起尸”体质的吴邪,一个见棺必开的胖子,还有一个“不管出什么事都能解决”的小哥。他们相携闯过了无数令人发指的奇险,直到胖子遇到了那抹晚霞——云彩。胖老板被这个小姑娘的活泼灵动深深打动,开启了单方面的相思。直到一声枪响,是一个小姑娘美丽的年华消逝的声音。胖老板从此一蹶不振,想独自在苗寨里安家,守着这片丰饶的土地,守着那抹残云。直到吴邪遇大难,铁三角才得以重组,他才重新出山……

“裂过碎过都空洞的回响”,我感叹于书中的情谊,惊叹于他们的经历。一壶浊酒,敬不尽共听静寂也敬不尽生死同谋……

“世人惊羡的桥段不过寻常”这便是《盗墓笔记》,我的与书伴行的青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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置身事内

 

王俊杰

 

   “在我们的社会里,任何不在他母亲的葬礼上哭泣的人,都有可能被判处死刑。”

  本篇要介绍的小说是法国左翼作家阿尔贝·加缪早期作品之一。可以说加缪是法国文坛最早聚焦“躺平”问题的作家之一。既然尽头是死,那么何必尽力活?——佛系祖师爷:加缪与他的作品《局外人》。

  它的内容因贴近生活而丰富,却并不波澜壮阔,只不过是一个普通人,因为一件莫名其妙的命案被判处死刑的故事,全篇没有更多的叙述主人公默尔索的日常,紧紧沿着主线推进。如此“简单”的作品,是怎么跻身经典的?一部简单的作品、一位年轻的哲人作家、传统现实主义的写作风格——却给80年来的各国文化界带去了“加缪风”。这是奇迹吗?确实值得思考。

  思考问题,是要有切入点的,对于文学作品,个人认为,可以从作者字里行间流露出的情感入手,正如我于文章开头列出的那句话——也许有很多人会因此猜测这本书,猜测它是揭露与批判社会道德对个人的禁锢的书,但实际上,它是一场大讨论,讨论个人在社会中的生活态度、讨论看似公正,实则不公的司法专政对于普通人的影响……

  一切的讨论都是隐藏着的,而唯一能让我们引发讨论的,就是小说的灵魂人物,主人公——默尔索。

  本书关于个人对于社会生活的态度的讨论——如果默尔索穿越到春秋战国时期,那么他应该能被称为X子,成为道家的一个知名人物。我为什么这么讲?因为他那堪比部分当代人的生活态度:入世、投入、执着追求……在他身上都很不强烈,甚至可以说不具有,他冷漠的看待升职、人际关系上很少反复考虑,草草与品行不端的雷蒙做了“朋友”……甚至面对自己很爱(有人认为只是喜欢,我个人认为是爱,喜欢与爱,千差万别)的玛丽询问能否结婚时,他都采取了无所谓的态度——“怎么都行”。即使宣判后委屈地想说些什么,也只是简单一声“没有”,为自己的命运宣了判……

  暂且不评价默尔索的种种态度,再来看看书中对不公的司法专政对人的影响的讨论——当主人公过失杀人被捕后,应该是可以从轻量刑,但暴力机器一旦运作起来,任何人性成分混杂其中都只不过是“笑话”。这场审判从一开始就已经注定了结局,但这场审判是极其引人深思的,因为它并不是一场严格意义上的社会冤案,因为主人公犯罪事实已经被证明,法理上他应该受到审判。但宣判过程却比审判结果更加暴虐——本来,对犯人的司法调查是为了查明真相与性质,但正如前文所说,暴力机器的运作必然是毫无人性的,于是,他在守灵时抽烟,喝牛奶,数次打瞌睡,带孝时期会面女友,说不上母亲的年龄等等等等,都成为证明犯人“离经叛道”的证据,这些生活的细节自然不是死刑的根本原因,但是却可以让司法当局以“人民的名义”处死他——一个普通人就这样变成了恶魔,也就是这样,一场完完全全的人性冤案伴随着凶杀案的结案发生了……

  而当这两个讨论交织在一起时,就显得幽默又可悲了:老实本分的普通人与当局妖魔化的起诉演说同时放在我们面前,后者可以说是直接揭示作者对司法专政的深恶痛绝,而前者则是加深了这一情感……

  读到最后,也许很多人和默尔索有一样的对人生的看法,产生各种共鸣,但现实中默尔索注定不会被欢迎。

  我们是真正的局外人,所以才会产生各自不同的看法。而局内人(小说中的人物)在做什么?他们在维护他们共同的社会道德基础,所以才会有一致的谴责,才会有陪审团一致的表决,置身事内来看,他们也并没有做错什么。

  也许加缪真正的意思很简单:我们都是局外人,但我们只能置身事内……